勞動者的“工傷問題”一直備受關注,,關系到每一位勞動者的切身利益,。今天就帶大家了解一下認定工傷的七種法定情形。
什么是工傷,?
工傷亦稱“公傷”,、“因工負傷”。職工在生產勞動或工作中負傷,。根據(jù)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日常工作及企業(yè)行政方面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從事緊急情況下雖未經(jīng)企業(yè)行政指定但與企業(yè)有利的工作,,以及從事發(fā)明或技術改進工作而負傷者,,均為工傷。
認定工傷的七種法定情形
依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法定情形有七種: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認定要點】所謂“預備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前的一段合理時間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諸如運輸,、備料、準備工具等,。所謂“收尾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后的一段合理時間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收尾性工作,,諸如清理,、安全貯存、收拾工具和衣物等,。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認定要點】“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包括兩層含義,,一層是指職工因履行工作職責,,使某些人的不合理的或違法的目的沒有達到,這些人出于報復而對該職工進行的暴力人身傷害;另一層是指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職工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的意外傷害,,諸如地震、廠區(qū)失火,、車間房屋倒塌以及由于單位其他設施不安全而造成的傷害等,。
(四)患職業(yè)病的;
【認定要點】職業(yè)病必須是職工在職業(yè)活動中引起的疾病。如果某人患有職業(yè)病目錄中規(guī)定的某種疾病,,但不是在職業(yè)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引起的,,而是由于其居住環(huán)境周圍有生產有毒物品的單位引起的,,那么,該人的這種疾病就不屬于工傷保險條例中所稱的職業(yè)病,。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認定要點】因工外出期間包括:
1、職工受用人單位唱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場所以外從事與工作職責有關的活動期間;
2,、職工受用人單位指派外出學習或者開會期間;
3,、職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動期間。
職工因工外出期間從事與工作或者受用人單位指派外出學習、開會無關的個人活動受到傷害,,不能認定工傷,。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認定要點】“上下班途中”包括:
1、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住所地,、經(jīng)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
2,、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3,、從事屬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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